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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吉斯斯坦高等教育概况

发布日期:2017-03-23 17:28:06    作者:丝路研究中心    分享到:

来源:《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84

                               作者:张颖王继华张娣

吉尔吉斯斯坦高等教育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起步,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1991年独立后,吉政府十分重视高等教育工作,并将高等教育作为社会发展的优先方向和重要指标之一。近年来,吉尔吉斯斯坦对高等教育进行了大规模改革,使各类高等学校都有了显著的发展。

一、吉尔吉斯斯坦高等学校的发展状况

吉尔吉斯斯坦政府认为,高等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决定性因素,通过高等教育来发展人力资源是经济发展规划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借助于高等教育来改善人的能力和知识,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既能加速经济的增长,也将决定国家的未来发展。因此,吉尔吉斯斯坦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快高等学校的发展。

高等学校数量统计表(学年初期)

 

上表数据显示:1994年到2004,吉尔吉斯斯坦高等学校总数由22所增加到49,11年间增加了1倍多。其中,国立高等学校的数量由1994年的21所增加到2004年的32;而非国立高等学校的数量从最初的1(1993年创办)发展到2004年的17,已占到高等学校总数的32.7%。这与吉尔吉斯斯坦政府对非国立高等学校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

此外,在国际社会的帮助下,吉尔吉斯斯坦还开设了与外国联合创办的10所高等学校,如吉尔吉斯—土耳其“玛纳斯”大学等[1]。在高校数量发展的同时,高校学生人数也大规模增加。到2004,吉尔吉斯斯坦的高等学校及其分校的在校大学生共有218 273,其中在国立高等学校学习的大学生有202 467(其中包括夜校99 314);非国立高等学校的大学生有15 806(包括7 461名夜校大学生);10所境外高等学校分校学习的学生有4 100(包括夜校2 088)。从1994年到2004年高等学校大学生的总数差不多增加了3,其中国立高等学校的大学生人数增加了2.8,而非国立高等学校的大学生人数增加了6.6倍。截至2004,尽管非国立高等学校的数量占到了32.7%,但是在校大学生人数仅占7.2%,92.8%的在校大学生仍集中在国立高等学校。

随着吉尔吉斯斯坦大学生数量的不断增加,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数也有了显著提高,每万名居民中大学生人数由1993年的122人增加到2004年的420,劳动力的素质大大提高。吉尔吉斯斯坦高等教育层次可以划分为学士、专门人才、硕士、博士等。一般学士培养时间为4;学士+硕士为4+ 2;专门人才为5;博士一般是6~ 7年。按照学士的培养方案,学士正常的学习期限是4,在获得学士毕业证书以后,毕业生可以按照硕士的培养方案继续学习,为期不超过2年。而完整的硕士培养方案是要学习6年时间。根据高等教育大纲的要求,有证书的专门人才的培养期限不少于5(某些专业,如医学、建筑学长达6)。吉尔吉斯斯坦高等教育多层次的学制结构非常灵活,它允许学士、专门人才获得毕业证书后,通过各自不少于一年半相关专业速成培养方案的学习,可以分别获得专门人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尽管90年代初期,按照这一多层次体系培养的大学生的数量有所增加,但是近年来,在高等学校里出现了学士培养下降的趋势,这主要是由于在吉尔吉斯斯坦的劳动力市场上,学士学位直到现在还没有被完全承认,他们认为学士教育是不完整的高等教育;相对地,受过完整高等教育的专门人才就业时具有一定优势。

1994— 2003年的十年间,吉尔吉斯斯坦的在读研究生人数从815人增加到2 222,增加了1.7,其中,高等学校的在读研究生人数,591人增加到1 874,增加了2.2,占在校研究生总数的84.3%,具有绝对优势;而科研机构在校研究生人数的比例由1994年的27.5%减少到2003年的15.7%,说明吉尔吉斯斯坦与其他国家一样,科学研究的中心正向高等学校集中。尽管吉尔吉斯斯坦的研究生教育中有积极正面的发展趋势,但由于在科研和考试中所应用的设备、技术的状况还存在很多消极的影响因素,甚至可以说研究生在学习期内没有获得其必需的教育,导致吉尔吉斯斯坦硕士论文答辩的通过率仍然很低,还不到年内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

二、教育的相关法律

吉尔吉斯斯坦从2000年就开始进行教育法律的修订,促进教育过程主体间关系的民主化,允许学校学术自由,建立提供优质教育的保障成了教育政策的主要趋势。新的教育法是建立在博洛尼亚进程①框架之下[2],并与世界教育发展紧密相连,使教育服务出口成为可能,使吉尔吉斯斯坦高等教育体系进入国际教育市场,国家教育领域制定的相关政策促进了这一发展。如:2000827日的第244号吉尔吉斯斯坦总统令、《2005年以前吉尔吉斯斯坦教育环境国家发展理论》、2002429日吉尔吉斯斯坦政府的第259号决议《吉尔吉斯斯坦2010年前教育发展概念》、2003430日第92号总统令确定的《教育法》、200423日第53号政府决议等。2003年颁布的《教育法》确定了国家政策在教育领域的主要原则和实现教育进程的任务;教育机构活动的方针及吉尔吉斯斯坦的受教育权等内容。该法由854节组成,主要有:1)总的状况;2)教育体系;3)在教育体系中学生、教师、家长的权利和义务;4)教育系统的学生和工作人员的社会保护;5)教育系统管理;6)教育发展资金和经济基础;7)教育领域的国际合作和外部经济活动;8)其他状况。该决议确定了一系列主要的合理的权利法令,调整了吉尔吉斯斯坦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教育组织活动。

三、国际交流

吉尔吉斯斯坦教育改革的一个主要方向就是同世界接轨。目前,吉尔吉斯斯坦致力于建立民主模式的教育体制,正在推行个性化教育,多元化教育和市场化教育,以便受教育者能够选择教育种类和程度[3]。吉尔吉斯斯坦在教育领域内已与60多个国家建立了联系,签署了一系列的协议,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着广泛的大学生交流。如:吉尔吉斯斯坦的医学专业吸引着大批的外国留学生,362人来自巴基斯坦、80人来自印度、31人来自尼泊尔等等。甚至于还有发达国家的学生到吉尔吉斯斯坦接受教育(如日本、法国、美国、德国等),这说明吉尔吉斯斯坦高等教育水平得到了世界各国的普遍认可。在吉尔吉斯斯坦的外国留学生有将近一半都来自乌兹别克斯坦。这种国际交流是相互的,吉尔吉斯斯坦的学生也到各国进行留学。仅2004— 2005学年,就有376人出国留学,主要集中在土耳其(125)、美国(57)、德国(40)、法国(33)、俄罗斯(26)、英国(20)等西方主要发达国家。

博洛尼亚宣言指出,参加整个欧洲的研究及利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对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发展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在吉尔吉斯斯坦许多大学教师有机会与国外同行进行交流,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并与国外大学签订相关协议,根据这些协议邀请外国教授到吉尔吉斯斯坦交流工作。但遗憾的是,据统计,近十年来这种交流活动停止了,但是20032004学年有30名教师出国见习,其中包括6个人去了美国,1个人去了印度,4人来了中国。

200669,胡锦涛主席与来访的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巴基耶夫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联合声明》。声明指出:“双方表示支持发展和完善两国人文领域的合作,加强文化、教育、卫生、环保、旅游、体育、信息等方面的交流。双方将积极促进两国青年团体的交流,加强在互换教师和大学生方面的合作,鼓励扩大两国高等教育学校和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4]随着吉尔吉斯斯坦和中国领导人的频繁互访及两国人民的友好往来,中吉高等教育联系也将愈加紧密。